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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时间:2019-04-20 20:21:48 点击:
 
目前,“保健品”概念混淆,定位不清,法律依据和执法主体不明确,已成为市场乱象和监管顽疾之一。

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是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保健食品(大连代办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而保健品是广大群众的通俗叫法,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指对人体有保健功效的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所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宣传报道中和监管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辨别其产品属性,清晰界定产品是食品还是用品,是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还是有毒有害食品,报道、文件和文书中应根据产品的实际属性,依法规范表述产品名称,不能一概笼统表述为“保健品”,否则,将造成事实不清、监管错位和信息误导。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认清保健食品标识,不要被商家的欺骗性语言和花样翻新的营销方式所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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