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 一、政策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2. 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 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8号) 4.辽宁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5号) 5.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告知事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37号) 二、告知内容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市场主体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相应的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三、适用对象 申请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查询方式 《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通过大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www.dlgs.gov.cn)“政务公开”项目下“法规文件”栏目查询。 五、履行方式 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市场主体不提交承诺书的,登记机关可不受理申请。 市场主体可在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注册申请后,在登记机关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提交,也可在大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www.dlgs.gov.cn)“办事大厅” 项目下“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栏目中自行下载空白承诺书,签字后在申请登记注册时提交。承诺书将归入企业登记档案。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 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分公司名称 |
|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营业场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生产经营地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设立 | 负责人 |
|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分公司 经营范围 |
| 核算方式 |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 □变更/备案 |
| 变更/备案项目 | 原登记/备案内容 | 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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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 |
| 注销原因 | □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
| 清税情况 |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
| □申请人声明 |
|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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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 名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 名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附表3 联络员信息 姓 名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档案号 注册号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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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告1、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 提交的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提交的材料需股东(发起人)签署的,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发起人)加盖公章;需董事签署的,由本人签字。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5、手工填写表格或签字时应当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3、分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登记机关申报。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者许可证明。 5、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原则上提交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也可以提交以下文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7、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分公司的变更手续;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信息 | 签 字: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 1、申请人为公司。 2、 委托事项及权限: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分 公 司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项 目 | 原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分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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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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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产权 |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其他 |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其他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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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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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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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 公司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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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 | □ 长期 / 年 | □ 长期 / 年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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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是否提交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 2 |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 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4 | 公司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 5 | 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6 | 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
| 7 | 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
| 8 | 公司加盖公章的《负责人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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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注: 1、在“是否提交”中打“√”或“×”。 2、提交其他文件、证件的,在空白栏内填写。 3、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核 准 日 期 |
| 执 照 副 本 数 | (个) | 打 照 日 期 |
| 打 照 人 |
| 缴 纳 登 记 费 | (元) | 缴 费 收 据 号 |
| 领执照人 | 签 字 |
| 发执照人 | 签 字 |
| 日 期 |
| 日 期 |
| 电 话 |
| 送 档 人 |
| 送 档 日 期 |
| 接 档 人 |
| 变更登记 材料的 归档情况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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