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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 时间:2025-12-15 08:46: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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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针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支出的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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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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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涵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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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扣除400元;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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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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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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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根据城市规模,扣除标准分为每月1500元(直辖市、省会等)、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或800元(其他城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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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每月扣除3000元,独生子女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人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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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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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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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大病医疗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外,其余项目均需在每年12月确认下一年度扣除信息,以确保预扣税时享受减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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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如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的分摊比例)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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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信息填报错误,需及时更正,否则可能暂停扣除资格;更正后可追补扣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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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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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信息:首页点击“去确认”或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后核对修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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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调整扣除比例(如夫妻分摊婴幼儿照护),可在APP中修改或作废记录,并按提示更正年度汇算申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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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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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需通过APP的“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单独填报,在预扣或汇算清缴时扣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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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时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年需重新确认,未及时确认可能影响当年度税收优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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