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政策解读问答
问:什么企业可以入驻到平台?
答:2020 年4 月30 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的自贸区内企业, 均可将企业信息补报到平台
问:4月30日之前的企业可以变更到自贸区地址享受政策吗?
答:对于4.30日之前的企业可以尝试递交资料,变更迁入类企业,需要经过保税区经贸局同意,但是审核有可能不通过,我们要告知企业负责人,尽量建议重新设立一个在自贸区的公司。
问:什么时候可以上报?
答:公司核完名称,注册材料已递交,执照未下达之前就可以汇总上报。每日14:00 上报到到平台专员。
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奖励?
答:企业达到经营贡献金额的时候就可以申请
问: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工商机读档案查询单原件、市场会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承诺书材料,通过快递邮寄给代账协会办公室专员。
问:奖励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答:企业自新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问:增值税、增值税附征及印花税返税优惠政策?
答:应缴并入库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征及印花税额当年 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的企业,按其当年上述税收及附征形成的区级经济发展贡献的 50%给予企业奖励。即企业缴纳增值税按 17.5%奖励,增值税附征和印花税按 50% 奖励。
问:兑现时间?
答:增值税、增值税附征及印花税形成的区级经济发展贡献按季度兑现。每个自然年内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即可申请,季度兑现。
问:企业所得税返税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年度内应缴并入库额达到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的企业,按其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区级经济发展贡献的 50%给予企业奖励。,即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 14% 奖励。
问:兑换时间?
答: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区级经济发展贡献按年度兑现。
问:政策执行时间
答:本办法有效期自发布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试行一年)本办法将随国家、省、市、区政策及体制等变化适时调整。
问:奖励到账时间?
答:由企业提出申请,由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扶持专项窗口受理,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经自贸区授权部门或单位复审通过后报管委会审批,授权部门或单位提出用款申 请,财政局负责下达预算指标,专项窗口负责履行支付。
问:其他注意事项?
答:企业享受的经济贡献奖励千位以下不予计算;个人享受的经济贡献奖励百位以下不予计算。
问:会员单位奖励?
答:市场当年整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征、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对区级经济发展贡献达到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 按其当年整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征、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对区级经济发展贡献的 10%给予专业市场奖励。
经协会管理层研究决定,平台不留存任何市场奖励,全部返还给会员单位。
备注:对于区级经发展贡献达到 50 万以上(含 50 万元) 是指区级财政收益部分,非实际纳税总额。
其他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请看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