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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
时间:2020-09-27 09:10:08 点击:
 

股权转让的形式如下:

➊出售股权;

公司回购股权;
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
资者发售;
❹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
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0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➊出售股权;

公司回购股权;

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
资者发售;
❹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
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0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F(股权转让收入一
股权原值一合理费用) x 20%
股权转让收入有哪些?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
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
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
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
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
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
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的原值如何确认?
➊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
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
确认股权原值;
❷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
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
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
确认股权原值;
❸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
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第十三条第二
项所列情形的(即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
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
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
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按取得股权发生
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
权原值;
❹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
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
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
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❺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
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
值。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
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
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
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
入之和确认。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
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对个人多次
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
采用”加权平均法”
伯定
和其股权原值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地点和时间是什么?
纳税地点: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
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时间:
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
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
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
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


5.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
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已完
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
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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